前三年,元微之为予编次文集而叙之。凡五秩,每秩
十卷,迄长庆二年冬,号白氏长庆集。尔来复有格诗、
律诗、碑、志、序、记、表、赞,以类相附,合为卷
轴,又从五十一以降,卷而第之。是时大和二年秋,
予春秋五十又七,目昏头白,衰也久矣,拙音狂句,
亦已多矣。由兹而后,宜其绝笔,若余习未尽,时时
一咏,亦不自知也。因附前集报微之,故复序于卷首
云尔。
在前三年,元微之替我编辑整理文集并且为它作序。
总共五十卷,每十卷为一秩,到长庆二年冬天,称为《白氏长庆集》。
从那以后又有格诗、律诗、碑、志、序、记、表、赞,按照类别相附,合为卷轴,又从五十一卷往下,按卷来排列顺序。
这时是大和二年秋天,我年龄五十七岁,眼睛昏花头发变白,衰老已经很久了,拙笨的诗句、狂妄的句子,也已经很多了。
从此以后,应该停笔不写了,如果我旧习没有尽除,偶尔吟咏一首,自己也不知道啊。
因此附上前面的文集告知微之,所以又在卷首作序说这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