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約743-782?),字正已,趙州(今河北趙縣)人。少居廬山,師詩僧皎然。大曆五年進士。曾任祕書省校書郎、杭州司馬。晚年辭官隱居湖南衡山,自號衡嶽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詩集》三卷。其詩多爲應酬之作,多表現消極避世思想,個別作品對社會現實亦有所反映,一些寫閨情的詩也清婉可誦,其風格與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輩較輕,但詩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聽箏》入選《唐詩三百首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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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