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68—?)明寧國府宣城人,字嘉賓,號霍林。萬曆二十三年進士。授編修。爲攻擊東林黨人的“宣昆黨”之首。三十八年,以詹事府庶子充會試同考官,次年進國子監祭酒。以會試舞弊被劾。被吏部尚書孫丕揚置察典,褫官歸。有《易經翼注》、《睡庵初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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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