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68—?)明宁国府宣城人,字嘉宾,号霍林。万历二十三年进士。授编修。为攻击东林党人的“宣昆党”之首。三十八年,以詹事府庶子充会试同考官,次年进国子监祭酒。以会试舞弊被劾。被吏部尚书孙丕扬置察典,褫官归。有《易经翼注》、《睡庵初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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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