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間常州府宜興人,字孝常。初爲僧,能詩。元末,周履道避地宜興,治爲具舟車,盡窮陽羨山溪之勝,以詩唱和,成《荊南倡和集》。洪武初,爲內丘知縣,終建昌知府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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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