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764—845後)幽州范陽人,字子蒙,排行十九。憲宗元和九年,以大理評事爲劍南西川節度從事。累官侍御史。晚年退居洛陽,與白居易、劉禹錫爲詩友。武宗會昌五年,與白居易、吉皎等結爲九老會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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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