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振甲,臺灣縣人。清乾隆五十一年(1786)舉人,嘉慶十一年(1806)蔡牽之亂,以守城功,授六品銜。十二年(1807)薛志亮開局續修《臺灣縣誌》時任分纂。現存詩作僅見薛志亮《續修臺灣縣誌》及陳廷瑜《選贈和齋詩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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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