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823)唐扶風人,字會元。德宗貞元中闢署滑州姚南仲幕府,貶泉州別駕。憲宗元和中自虔州刺史遷安南都護。以儒術教其俗,政事嘉美。於漢立柱處建二銅柱,刻書唐德,以繼伏波之跡。後入爲刑部侍郎。元和十二年,兼御史大夫,副裴度宣慰淮西,爲設教令、明賞罰,其俗一變。尋擢淮西節度使。官至戶部尚書。卒諡懿。有《意林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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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