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福建福清人,字子羽。洪武初以人才薦,授將樂縣學訓導,官至禮部員外郎。性落拓不善仕,年未四十自免歸。工詩,爲閩中十才子之首。有《鳴盛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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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