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榘(1164-1224),江西廬陵人,宋抗金名臣胡銓之孫。淳熙十四年(1187),24歲的胡榘以監慶元比較務攝任(暫代)象山縣令,監比較務是州衙監管各縣酒務(當時酒類屬國家專買)的職事官員。淳熙十五年,李孟傳就任象山令,胡榘去職。可就在十四年秋,胡榘到象邑之西山(西谷)賞丹桂,讚歎之餘,引發詩興,寫了一首《詠丹桂》,在寬闊的聯想和想像中,濃墨重彩地渲染了丹桂的風采。“象山縣令詩詠象山花”成了一時傳聞,此詩也不脛而走,被廣泛傳抄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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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