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09—1665)清山東聊城人,字子磐,號星巖。順治三年狀元。十一年,即至祕書院大學士。順治末,以病解任。有《貞固齋詩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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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