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興化軍莆田人,字子方。哲宗元符三年進士。爲長溪尉。遷知閩清,不畏強禦,捐俸代民輸租,時有“閩清清過伯夷清”之謠。移知同安,與陳麟、翁谷號“三循吏”。後通判漳州,年五十二致仕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□□□
□□□□
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