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55—1706)清江蘇江都人,字書宣,一字花田,號花翁。康熙三十三年進士,授編修,官至湖北學政。工詩。有《雄雉齋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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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