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08—1904)湖北興國人,字清軒。不應試,以授徒自給。咸豐、同治、光緒間主講崇正、龍門、疊山等書院。恪守程朱之學,以督撫奏舉,給國子博士五品卿銜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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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