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邦佐,名不詳,麗水(今屬浙江)人。特立弟。《梅山續稿》卷一○有《送邦佐弟歸鄉》詩,似未出仕。今錄詩二首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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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
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