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152)宋人。高宗紹興間,知袁州,見倉吏在民輸義倉米時加倍收取,乃令減半。以羨餘錢米虐取於民,悉退之。卒於知潭州任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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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