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92—1553) 明陝西咸寧人,字奉之,號濛溪。正德十二年進士。歷官鴻臚少卿。嘉靖初,以劾張璁、桂萼觸帝怒,謫潞州同知。後被斥爲民。有《墅談》、《真珠船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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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