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虞龍,字汝納。高要人。明熹宗天啓四年(一六二四)解元,明思宗崇禎十五年(一六四二)進士,官至黃平州知府。清道光《廣東通志》卷二九七有傳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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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