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希邠(bīn),(1832年-1900年),原名蔡有邠,字仲歧,號稼堂,又號孺真子,南昌新建人,增生出身,清朝政治人物。在擔任廣西按察期間,與康有爲相待至厚,積極推動和組織桂林維新變法。中法戰爭時期留用廣西,後又受朝廷委派,以督辦廣西界務的身份會勘中越邊界。工於詩文,著有《寓真軒詩鈔》。光緒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三(1898年9月8日),調任湖南按察使。1898年被岑春煊等參劾納賄攬權、引用同鄉,被革職永不敘用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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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