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慶元鄞縣人,字子式。寧宗嘉定元年進士。歷祕書監、中書舍人。理宗紹定三年,權工部尚書兼同修國史。初在經筵,於有關朝政之事知無不言。李全據淮安,反狀益急,楷上書極論,忤旨去位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□□□
□□□□
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