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建论

柳宗元
柳宗元 (唐代)

  天地果无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生人果有初乎?吾不得而知之也。然则孰为近?曰:有初为近。孰明之?由封建而明之也。彼封建者,更古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而莫能去之。盖非不欲去之也,势不可也。势之来,其生人之初乎?不初,无以有封建。封建,非圣人意也。  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,草木榛榛,鹿豕狉狉,人不能搏噬,而且无毛羽,莫克自奉自卫。荀卿有言:“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。”夫假物者必争,争而不已,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。其智而明者,所伏必众,告之以直而不改,必痛之而后畏,由是君长刑政生焉。故近者聚而为群,群之分,其争必大,大而后有兵有德。又有大者,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属。于是有诸侯之列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封。于是有方伯、连帅之类,则其争又有大者焉。德又大者,方伯、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,以安其人,然后天下会于一。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帅而后有天子。自天子至于里胥,其德在人者死,必求其嗣而奉之。故封建非圣人意也,势也。   夫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事远矣,及有周而甚详。周有天下,裂土田而瓜分之,设五等,邦群后。布履星罗,四周于天下,轮运而辐集;合为朝觐会同,离为守臣扞城。然而降于夷王,害礼伤尊,下堂而迎觐者。历于宣王,挟中兴复古之德,雄南征北伐之威,卒不能定鲁侯之嗣。陵夷迄于幽、厉,王室东徙,而自列为诸侯。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,射王中肩者有之,伐凡伯、诛苌弘者有之,天下乖戾,无君君之心。余以为周之丧久矣,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。得非诸侯之盛强,末大不掉之咎欤?遂判为十二,合为七国,威分于陪臣之邦,国殄于后封之秦,则周之败端,其在乎此矣。   秦有天下,裂都会而为之郡邑,废侯卫而为之守宰,据天下之雄图,都六合之上游,摄制四海,运于掌握之内,此其所以为得也。不数载而天下大坏,其有由矣:亟役万人,暴其威刑,竭其货贿,负锄梃谪戍之徒,圜视而合从,大呼而成群,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,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,天下相合,杀守劫令而并起。咎在人怨,非郡邑之制失也。   汉有天下,矫秦之枉,徇周之制,剖海内而立宗子,封功臣。数年之间,奔命扶伤之不暇,困平城,病流矢,陵迟不救者三代。后乃谋臣献画,而离削自守矣。然而封建之始,郡国居半,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,秦制之得亦以明矣。继汉而帝者,虽百代可知也。   唐兴,制州邑,立守宰,此其所以为宜也。然犹桀猾时起,虐害方域者,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,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。州县之设,固不可革也。   或者曰:“封建者,必私其土,子其人,适其俗,修其理,施化易也。守宰者,苟其心,思迁其秩而已,何能理乎?”余又非之。   周之事迹,断可见矣:列侯骄盈,黩货事戎,大凡乱国多,理国寡,侯伯不得变其政,天子不得变其君,私土子人者,百不有一。失在于制,不在于政,周事然也。   秦之事迹,亦断可见矣:有理人之制,而不委郡邑,是矣。有理人之臣,而不使守宰,是矣。郡邑不得正其制,守宰不得行其理。酷刑苦役,而万人侧目。失在于政,不在于制,秦事然也。   汉兴,天子之政行于郡,不行于国,制其守宰,不制其侯王。侯王虽乱,不可变也,国人虽病,不可除也;及夫大逆不道,然后掩捕而迁之,勒兵而夷之耳。大逆未彰,奸利浚财,怙势作威,大刻于民者,无如之何,及夫郡邑,可谓理且安矣。何以言之?且汉知孟舒于田叔,得魏尚于冯唐,闻黄霸之明审,睹汲黯之简靖,拜之可也,复其位可也,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。有罪得以黜,有能得以赏。朝拜而不道,夕斥之矣;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,纵令其乱人,戚之而已。孟舒、魏尚之术莫得而施,黄霸、汲黯之化莫得而行;明谴而导之,拜受而退已违矣;下令而削之,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,则相顾裂眦,勃然而起;幸而不起,则削其半,削其半,民犹瘁矣,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?汉事然也。   今国家尽制郡邑,连置守宰,其不可变也固矣。善制兵,谨择守,则理平矣。   或者又曰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封建而延,秦郡邑而促。”尤非所谓知理者也。   魏之承汉也,封爵犹建;晋之承魏也,因循不革;而二姓陵替,不闻延祚。今矫而变之,垂二百祀,大业弥固,何系于诸侯哉?   或者又以为:“殷、周,圣王也,而不革其制,固不当复议也。”是大不然。   夫殷、周之不革者,是不得已也。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,资以黜夏,汤不得而废;归周者八百焉,资以胜殷,武王不得而易。徇之以为安,仍之以为俗,汤、武之所不得已也。夫不得已,非公之大者也,私其力于己也,私其卫于子孙也。秦之所以革之者,其为制,公之大者也;其情,私也,私其一己之威也,私其尽臣畜于我也。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。   夫天下之道,理安斯得人者也。使贤者居上,不肖者居下,而后可以理安。今夫封建者,继世而理;继世而理者,上果贤乎,下果不肖乎?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。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,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,以尽其封略,圣贤生于其时,亦无以立于天下,封建者为之也。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?吾固曰:“非圣人之意也,势也。”

封建论翻译

天地果真没有原始的时候吗?我不能知道。

人类果真有原始的时候吗?我也不能知道。

那么哪一种说法比较接近实际呢?我说:有原始的时候比较接近实际。

怎么知道的呢?从分封制就可以明白。

那种分封制,经历了古代的圣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王、武王而没能把它废除。

大概不是不想废除它,而是形势不允许啊。

这种形势的产生,大概就在人类的原始阶段吧?没有原始阶段,就不会有分封制。

分封制,并不是圣人的本意。

人类在原始阶段,和万物一起生存,杂草树木杂乱丛生,鹿猪等野兽到处奔跑,人不能捕杀它们,而且身上没有毛羽,无法抵御严寒酷暑,无法自己供养自己、保卫自己。

荀子说过:“人一定是借助外物来供自己使用的。

”借助外物必然会争夺,争夺不停,必然会去找那能判断是非曲直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。

那有智慧而又明白事理的人,被众人所信服,他告诉人们正确的道理而人们不改正,那么必然要惩罚他们而后才会害怕,因此君长和刑法政令就产生了。

所以近处的人聚居而成群体,群体之间的争夺必然很大,大了就会有军队和道德。

又有更强大的人,众多群体的首领又去听从他的命令,来安定自己的属民。

于是就有了诸侯的序列,那么诸侯之间的争夺又会有更大的了。

道德又更高的人,诸侯们又去听从他的命令,来安定自己的封国。

于是又有了方伯、连帅之类的人,那么他们之间的争夺又会有更大的了。

道德又更高的人,方伯、连帅之类的人又去听从他的命令,来安定他们的人民,然后天下才会统一。

所以有里胥而后才有县大夫,有县大夫而后才有诸侯,有诸侯而后才有方伯、连帅,有方伯、连帅而后才有天子。

从天子到里胥,那些有道德的人死去后,必然要寻求他们的后代来奉祀他们。

所以分封制不是圣人的本意,而是形势所迫啊。

尧、舜、禹、汤的事情已经很遥远了,到了周朝才详细。

周朝占有天下,把土地分割成小块分封诸侯,设立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位,分封众多的诸侯国。

诸侯们分布得像星星罗列,环绕在天下四周,像车轮运转,辐条集中于车毂;诸侯们集合起来就去朝见天子、会盟诸侯,离散后就守卫自己的封国、保卫自己的城池。

然而到了周夷王时,就破坏礼制、损害天子的尊严,下堂迎接前来朝见的诸侯。

到了周宣王时,依仗着中兴复古的德行,拥有向南征讨向北征伐的威力,最终也不能确定鲁侯的继承人。

周朝的衰败延续到周幽王、周厉王时,周王室向东迁徙,而自己也列为诸侯。

从那以后,询问鼎的轻重的事情出现了,射中天子肩膀的事情也出现了,讨伐凡伯、诛杀苌弘的事情也出现了,天下大乱,不再有尊奉天子的心了。

我认为周朝的衰亡已经很久了,只不过是在公侯之上徒有虚名罢了。

这难道不是诸侯强大、本末倒置的过失吗?于是周朝分裂为十二个诸侯国,后来又合并为七个国家,天子的权势分散到陪臣的封国,周王朝最终被后来分封的秦国所灭亡,那么周朝衰败的开端,大概就在这里了。

秦国占有天下,把大城市分割成郡邑,废除诸侯而设置郡守县令,占据天下的险要地势,建都在黄河上游,控制天下,把天下掌握在自己手中,这是它做得正确的地方。

没过几年天下就大乱,是有原因的:频繁地征发大量百姓去服劳役,施行残暴的刑法,搜刮尽百姓的财物,背着锄头棍棒去戍守边疆的人,回过头来相互照应而联合起来,大声呼喊而聚集在一起,这时只有反叛的百姓而没有反叛的官吏,百姓怨恨在下面而官吏畏惧在上面,天下的人相互联合起来,杀死郡守县令而一同起事。

过错在于百姓怨恨,而不是郡邑制度的过失。

汉朝占有天下,纠正秦朝的偏颇,沿袭周朝的制度,分割天下而设立宗子,分封功臣。

几年之间,为奔忙救助战争创伤而没有空闲,被围困在平城,被飞箭射伤,衰败不能自救达三代之久。

后来才是谋臣进献计策,而实行削减封国、自行守卫的策略。

然而在开始实行分封制时,郡邑占一半,当时只有叛国的诸侯而没有反叛的郡邑,秦朝制度的正确也由此可见了。

继汉朝以后称帝的,即使传百代也是可以预知的。

唐朝兴起,设置州邑,设立郡守县令,这是适宜的。

然而还是有凶暴狡猾的人不时出现,残害地方,过错不在于州而在于军队,这时只有反叛的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。

州县的设置,本来是不可以革除的。

有人说:“实行分封制,必然会偏爱自己的封土,爱护自己的百姓,适应那里的风俗,施行那里的政令,进行教化就容易了。

郡守县令,只是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思,只想着升自己的官职罢了,怎么能治理好呢?”我又反驳这种说法。

周朝的事迹,是完全可以看得清楚的:诸侯骄横放肆,贪财好战,大凡使国家混乱的多,使国家安定的少,诸侯不能改变他们的政治,天子不能改变他们的君主,把土地分给别人、把百姓交给别人,一百个诸侯中没有一个。

过错在于制度,不在于政治,周朝的情况就是这样。

秦朝的事迹,也是完全可以看得清楚的:有治理百姓的制度,却不把郡邑交给地方,这是正确的。

有治理百姓的臣子,却不让他们去做郡守县令,这是错误的。

郡邑不能正确地执行制度,郡守县令不能施行他们的政令。

施行残酷的刑罚和繁重的劳役,因而使万人怨恨。

过错在于政治,不在于制度,秦朝的情况就是这样。

汉朝兴起,天子的政令在郡中施行,不在诸侯国中施行,控制郡守县令,不控制诸侯国王。

诸侯国王即使叛乱,也不能改变,诸侯国的百姓即使困苦,也不能消除;等到那些大逆不道的行为出现,然后才去拘捕他们、迁徙他们,率领军队去消灭他们罢了。

大逆不道的行为没有暴露,那些奸邪谋取私利、搜刮钱财、依仗权势作威作福、严重残害百姓的人,没有办法去制裁他们,等到了郡邑,就可以说是治理得好而且安定了。

为什么这样说呢?况且汉朝知道孟舒是因为田叔的推荐,得到魏尚是因为冯唐的推荐,听说黄霸的明智审慎,看到汲黯的简朴庄重,任命他们就可以了,恢复他们的官职就可以了,让他们躺着去安抚一方也是可以的。

有罪过可以罢免他们,有才能可以奖赏他们。

早上任命而晚上不称职,傍晚就可以斥责他们;傍晚任命而早上不称职,早晨就可以斥责他们。

假如让汉朝把所有的城邑都封给诸侯国王,即使他们胡作非为,也只能是忧虑他们罢了。

孟舒、魏尚的办法就不能施行,黄霸、汲黯的教化就不能推行;明确地谴责并引导他们,任命他们接受命令后又违背,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,他们相互结交、合谋对付朝廷的阴谋在同僚中就很周详,那么他们就会相互瞪大眼睛,愤怒地站起来;侥幸他们不起事,那么削减他们一半的封地,百姓还是困苦,哪里比得上全部转移给他们而保全那里的百姓呢?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。

现在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,不断地设置郡守县令,这种制度不能改变是很明确的。

善于治理军队,谨慎地选择郡守县令,那么天下就可以治理太平了。

有人又说:“夏、商、周、汉实行分封制而延续时间长,秦朝实行郡邑制而延续时间短。

”这更是不懂得治理天下道理的人说的话。

曹魏继承汉朝,封爵仍然存在;晋朝继承曹魏,沿袭而不改变;然而曹、晋两姓都衰败了,没有听说国运长久。

现在改变这种制度,已经延续了将近二百年,国家大业更加巩固,这和诸侯有什么关系呢? 有人又认为:“商朝、周朝,是圣王,却不改变分封制,本来就不应该再议论了。

”这是很不对的。

商朝、周朝不改变分封制,是不得已啊。

大概是因为归附商朝的诸侯有三千个,依靠他们来废除夏朝,商汤不能废除分封制;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,依靠他们来战胜商朝,周武王不能改变分封制。

顺从他们来求得安定,沿袭他们来形成习俗,这是商汤、周武王不得已的做法。

不得已,并不是出于公心的最大表现,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,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子孙。

秦朝之所以改变分封制,它的制度,是出于公心的最大表现;它的真实情况,是出于私心,是出于自己一个人的威严,是出于要让天下的人都完全臣服于自己。

然而使天下成为公有的开端却是从秦朝开始的。

治理天下的道理,使国家安定就能得到百姓。

让贤能的人处在上位,不贤能的人处在下位,然后国家就可以安定了。

现在实行的分封制,是世代继承而治理;世代继承而治理的,上面的人果真贤能吗,下面的人果真不贤能吗?那么百姓的治理和混乱就不知道了。

如果想要有利于国家来统一百姓的视听,那么又有世袭的大夫世代享有封邑,来用尽他们的封地,圣贤出生在那个时候,也没有办法在天下立足,这是分封制造成的。

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让它到了这种地步吗?我一直说:

封建论-柳宗元的相关图片

封建论-柳宗元

更多柳宗元的名句

孤舟蓑笠翁,独钓寒江雪。
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。
欸乃一声山水绿。回看天际下中流,岩上无心云相逐。
山城过雨百花尽,榕叶满庭莺乱啼。
城上高楼接大荒,海天愁思正茫茫。
若为化得身千亿,散上峰头望故乡。
惊风乱飐芙蓉水,密雨斜侵薜荔墙。
迸箨分苦节,轻筠抱虚心。
岭树重遮千里目,江流曲似九回肠。
黄叶覆溪桥,荒村唯古木。

更多柳宗元的诗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