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

曹彥約
曹彥約 (宋代)

和氏得荊璞,眩走數百舍。

謂足奉至尊,過眼不售價。

有時置篋笥,光彩忽驚夜,

持歸弄兒女,足以照里社。

知縣再次韻不作平側體複次韻二首翻譯

和氏得到了荊山的璞玉,帶着它奔走了數百里路。

說這足以獻給最尊貴的人,卻不被重視其價值。

有時候把它放置在箱子裏,它的光彩在夜裏忽然讓人驚歎,拿回來和兒女們一起玩賞,足以照亮鄉里。

更多曹彥約的詩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