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适之(694年-747年),原名昌,祖籍陇西成纪,唐朝宗室、宰相,恒山王李承乾之孙。李适之早年历任左卫郎将、通州刺史、秦州都督、陕州刺史、河南尹、御史大夫、幽州节度使、刑部尚书。天宝元年(742年),李适之拜相,担任左相,封清和县公。他与李林甫争权,但却不敌落败,被罢为太子少保,后贬宜春太守。天宝六年(747年),李适之听闻韦坚被杀,畏惧自尽。
父亲:李象,官至怀州别驾,后追赠越州都督、郇国公。
儿子:李霅,曾任卫尉少卿。
儿子:李季卿,历任鄠县县尉、中书舍人、通州别驾、京兆少尹、吏部侍郎、右散骑常侍。
孙子:李融,李季卿之子,官至渭州节度使。
李适之好饮酒,能喝一斗不醉,晚上宴饮,次日照常能处理公务。他与贺知章、汝阳王李璡、崔宗之、苏晋、李白、张旭、焦遂齐名,被时人称为“酒中八仙”。杜甫曾作《饮中八仙歌》,其中赞李适之道:“左相日兴费万钱,饮如长鲸吸百川,衔杯乐圣称避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