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昌齡(937—1008)北宋宋州雍丘(今河南杞縣)人,字天錫。太平興國進士。累官知廣州,不能清廉自守,代還,建議舶貨不宜全部官買官賣,部分劣貨當聽商舶自賣。淳化三年(992),爲御史中丞。至道二年(996),進參知政事。坐與王繼恩交結,罷政,貶官。後知梓州、河陽府等。
北宋末至南宋,物價飛漲,民不聊生,房租跟着上漲,但勞動力日工資沒有同步上漲,數目還是北宋的100文。也就是說,百姓的生活質量絕對下降,降幅厲害。於是,政府開始調控房租。
宣和七年,徽宗下詔,送給京官一項福利,房租降低20%。紹興二十一年,高宗下詔,從首都到地方,無論公房、私房,房租一律降低一半(《系年要錄》)。淳熙八年和嘉定二年,孝宗和寧宗分別下令各地房租降低三分之一(《宋史》)。這些都是按比例的永久性減免房租。
吳自牧《夢粱錄》記載,南宋杭州從正月初一開始,公私房租減免3天。4月上旬,皇帝坐車到景靈宮,舉行孟夏禮,要求沿路的公私房減免3天房租,租客沾了皇帝的喜氣。舉凡大型祭祀、祈禱、恩典、考試放榜等,皇帝一高興,就可能減免公私房租3~15天。因爲減免頻繁,周密在《武林舊事》裏誇耀,那些租客,幾乎是白住房子了,幸福指數非常高。
皇帝嘴巴一張,立馬減掉房租。租戶歡呼雀躍,管公房的店宅務乖乖閉嘴,但出租私房的租公租婆卻不服。比如《系年要錄》記載,李昌齡這二貨,專替將領張俊收房租。張俊和高宗關係莫逆,擔任過樞密使,陷害過岳飛。高宗下令減免房租,李昌齡抗拒減租令,堅決不減租。結果朝廷摘掉了李昌齡“武德郎”的官帽子。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