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85—1563)明常州府无锡人,字与新,号洞阳。顾可学弟。正德九年进士,授行人。嘉靖初官户部员外郎。议大礼两遭廷杖。出为泉州知府,后以广东按察司副使放归。好染翰作钟、王书,得其精髓。亦喜作诗,有《洞阳诗集》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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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