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68—1539)明广东南海人,字子任。正德三年进士,授行人,擢户科给事中。建言重名器、久任用、慎荐举、省榷课四事,户部奏从。又清理畿内仓场,权贵为之敛迹。进兵科给事中,以谏大礼被杖。官终南京太常少卿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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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