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1646)明广东东莞人,字丽南。崇祯元年进士。授户部主事,榷税淮安,以清操闻,累迁饶州知府,以忤巡按御史,被劾降官。后迁湖南道副使。南明永历帝立,征调土兵至梧州,遇清兵,战死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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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