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金溪人,字懋贞。弘治三年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。请恤建文朝殉难诸臣,制止外戚张鹤龄家与民争地,皆不听。奉命勘大同边备,还言军官无状、士卒困苦及巡抚刘等罪,亦不能尽用。迁吏科左给事中,擢湖广参议,坐事降山东佥事。正德间官至右佥都御史,巡抚延绥,引疾归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□□□
□□□□
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