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茂良(1121-1178),字实之。莆田龚屯人。后迁居城关义井街和美巷。宋绍兴八年(1138)登进士第。初授南安县主簿、邵武司法。又调泉州观察推官。以廉勤称,赈济灾民,为民称颂。宋淳熙元年(1174)拜参知政事,叶衡罢相,茂良以首参代行宰相职。因其主抗金,对劾奸赈灾尤力。与蔡襄、陈俊卿、方信孺称为“莆田四贤”。
五律
(二十换头)【双调】新水令
z6光大师草书歌
{上巩下石}溪陈贡士挽诗
{左礻右昔}祠宿太常院闻翰林兄长内当
{石枭}矶孙夫人庙
“七七”五周年感怀
□□ 其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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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□□□ 其一
□□□□□□□卷后
□□□□次竹溪韵